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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1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9 20:32:00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四级调研员刘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意识弱化,违规出借公款;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

刘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龙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普洱市纪委监委、清风云南

责任编辑 吕世成 陈洁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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