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1 13:15:00
5月1日12时,为期三个半月的南海海域伏季休渔期正式开始,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纳入休渔对象。湛江市6711艘国库渔船按照船进港、网封存的要求回港进入休渔状态。
据了解,湛江市休渔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各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休渔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休渔期间,各地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船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强化对国库渔船、乡镇船舶和渔港动态监管与安全检查,实行“定人联船”管理制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保障渔业安全形势稳定。
海洋与渔业、海洋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海警、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行“行刑两法”衔接,深化巡查执法,“海上查、岸上堵”,严厉打击休渔偷捕及其他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持续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从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挤压渔业违法犯罪空间。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关于休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追究刑事责任。
撰文:邓安祺 通讯员 庞创 邓国森 谢晓丹 吴思源
【作者】 邓安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