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4 05:10:00
【来源:四川在线_滚动新闻】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5月2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近年来法检两院办理的一批涉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四川在线记者注意到,这批典型案件传递近年来生态环境案件在诉讼和审判中的鲜明变化:“惩罚性赔偿”和“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和实践贯穿全过程,让被犯罪行为破坏或侵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以本次发布的张某某等8人非法采矿案为例,被告人伙同他人共谋并盗挖地下及周边砂石,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以张某某等8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8人二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某等6人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鉴定费6643124元。
又如,在简阳某砖厂污染环境案一案中,由于该厂在页岩砖生产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经行政机关检查督促未整改,并出现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违法行为。成都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简阳某砖厂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151.5元,承担评估费用6000元,并在成都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简阳某砖厂自愿按照检察机关诉请承担法律责任。在检察机关协调下,将赔偿款项转成都简阳市生态环境局用于实施油气回收系统监督监测项目,推进大气污染防控。
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过程中,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和恢复性司法,深化源头治理,助力超大城市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同样提到“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已在该院挂牌成立,以审判职能延伸推动环境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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